科目三考试扣分标准主要分为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和分项扣分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情形
安全带未系 上车后未系安全带直接扣100分。
车门未关紧
车门未完全关闭即启动车辆扣100分。
未打转向灯
起步、变道、转弯未打转向灯或未保持3秒以上扣100分。
起步熄火
发动机启动后未及时松开或连续两次熄火直接挂科。
未观察路况
起步、变道前未通过后视镜观察或未回头观察盲区扣100分。
二、分项扣分标准
1. 起步阶段(0-10分钟)
后溜距离: 小于30cm扣10分; 未打转向灯
未松手刹:扣10分;
未绕车检查: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扣100分。
2. 直线行驶(10-40分钟)
车辆偏移:偏离车道超过30cm扣100分;
方向控制不稳:车辆偏移未及时纠正扣100分。
3. 变更车道/超车(10-40分钟)
未打转向灯:扣100分;
未保持3秒:转向灯使用不足3秒扣100分;
妨碍其他车辆:变道时未让行扣100分。
4. 靠边停车(10-40分钟)
边缘线距离:超出50cm扣10分,30-50cm扣10分;
未拉手刹:扣10分;
开门时间过长:超过15秒扣10分。
5. 通过特殊区域(如路口、人行横道)
未减速:学校、公交站等区域未减速至30km/h以下扣100分;
未观察路况:通过路口未观察行人或车辆扣100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灯光使用:雾天未打雾灯、夜间未合理使用远近光灯扣100分;
车速与挡位匹配:出现一次扣10分,连续2次挂挡失败直接挂科;
连续熄火:超过2次直接挂科。
建议考生以当地最新考试标准为准,并通过模拟练习熟练掌握操作规范,减少考试紧张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