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师节收礼品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品 :包括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严格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要用“四有”(即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要求,依法规范从教行为,守牢职业行为底线,践行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接受学生赠送的礼物一般不犯法,但有特定限制:
如果是私立学校的老师不构成犯罪;如果是公立学校的老师累计收受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一般会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可被依法定罪量刑。此外,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不得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不得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建议
教师:
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拒绝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教育行为的礼品和财物。
学生和家长:可以表达敬意和感谢,但应选择价值适中、寓意深远的礼物,避免奢侈和浮夸。
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教育环境的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