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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酒没有标注警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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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酒并没有普遍标注警告语,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非强制性要求:

尽管《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酒精度超过0.5%的酒精饮料应标注“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警示标语,但这并非强制性要求,而是推荐性提示。

市场过渡期:

一些酒类,特别是市场上销售的10月份以前生产的酒,可能还没有来得及标注相关的警示语。

执行力度:

尽管有法律规定,但实际执行力度可能不足,导致部分红酒并未标注警示语。

消费者认知:

部分消费者可能并不清楚红酒需要标注警示语,因此企业可能认为没有必要进行标注。

需要注意的是,食品安全法规定,若酒类产品未标注警示语,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因此,尽管目前红酒普遍没有标注警告语,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红酒都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红酒时,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了解产品信息,以保障自身权益。